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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推出FAST-P计划,力促数万亿资金助力亚洲绿色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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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06

新加坡:要达到脱碳目标需要数万亿的资金,这要靠结合公共资金与私人资金。为此新加坡推出一个新计划,利用来自全球的优惠和商业资本,促进亚洲的混合融资以支持绿色转型。

国务资政兼国家安全统筹部长张志贤星期日(12月3日)在第28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8)的新加坡馆活动上讲话时,宣布这一混合融资计划——亚洲转型融资伙伴关系(Financing Asia’s Transition Partnership,简称FAST-P)。它将利用优惠资本来催化来自各方的商业资本,包括多边开发银行和慈善机构,支持亚洲向净零转型。

张志贤说:“我们的目标是通过FAST-P投资多达50亿美元,用来支持亚洲做过渡转型,资金来自全球的优惠资本和商业资本提供者。新加坡也准备提供催化资本,以支持这一伙伴关系。”

FAST-P将成为新加坡首个扩大亚洲混合融资能力和其他类似融资的项目,标志着我国在为亚洲提供创新的绿色和转型融资解决方案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FAST-P将重点关注三个投资领域,分别是能源转型(如煤电厂的有序退出以及可再生能源替代)、绿色投资(如扩大可再生能源以及电动汽车基础设施),以及清洁技术(如氢能以及碳捕获、利用和储存)。

可持续金融“交通灯”分类法列明门槛和标准

新加坡馆星期日的活动主题为“绿色和转型金融”。金融管理局当天也宣布推出新加坡—亚洲可持续金融分类法(Singapore-Asia Taxonomy for Sustainable Finance,简称新加坡—亚洲分类法),它为八个重点领域的经济活动是否属于“绿色”或“转型”状态,设定了详细的门槛和标准,为相关投资者和金融机构提供指引。

这是全球首个全面定义转型活动的分类法。它采用“交通灯”概念,将经济活动分类为绿色、转型和不合格。绿色代表接近零排放或能在2050年前走向净零的活动。转型与交通灯中的黄灯对应,指的是目前未达到绿色门槛,但正在走向净零或对净零结果产生积极影响的活动,且设有转型目标日期。

孟文能:有利于导引资金 减少漂绿风险

金管局局长孟文能说:“这个新的分类法将使资金流向有利于应对气候变化的转型活动,同时最大程度地减少漂绿风险。”

新加坡—亚洲分类法还为淘汰煤电厂提供一个可信的框架。亚洲近60%的电力来自煤电,因此淘汰煤电厂是亚太能源转型的关键部分。分类法制定了与巴黎协定1.5℃目标相一致的标准,这些标准包括:煤电厂须在2040年前逐步淘汰,运行期限不超过25年;淘汰的燃煤电力须在同一电网内完全由清洁能源替代;煤电厂须要有公正的转型计划等。

孟文能表示,推出新加坡—亚洲分类法后,下一步是使这分类法能够促进跨境金融流动,支持其他地区的绿色和转型活动。因此,金管局计划提升该分类法与欧盟和中国分类法的互操作性。

转型信用联盟已吸纳全球近30实体

金管局的另一项气候金融计划是转型信用联盟(Transition Credits Coalition),这联盟已经吸纳了全球近30家实体,共同探索转型信用作为可行的气候解决方案。

孟文能透露,新加坡政府准备购买符合新加坡环境完整性标准的转型信用。这意味着新加坡的碳税纳税企业可使用符合条件的转型信用,来抵消最高5%的碳税负担。

同一天,金管局还与气候联盟(Allied Climate Partners)、国际金融公司(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和淡马锡集团共同签署一份谅解备忘录,宣布有意建立一项绿色投资合作伙伴关系,以填补气候融资缺口,将首要关注东南亚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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