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新加坡计划将气候相关披露规定为非上市公司的义务,这一举措将使这个城市国家与全球标准保持一致,并使其成为亚洲首批将此类要求扩展至非上市公司的市场之一。
由会计与企业监管局(ACRA)和新加坡交易所监管机构设立的可持续性报告咨询委员会(SRAC)在周四公布了一份拟议的规则变更清单。
同日开始的咨询期将持续到九月,期间行业玩家可以对建议的规则提供反馈。建议的规则将在2024年最后确定。
建议的气候相关披露规则将适用于年收入至少10亿新加坡元(7.4亿美元)的公司,从2027财年开始执行。
这将符合国际可持续性标准委员会设定的全球规则,该委员会是一个设定全球规则的独立机构。
咨询委员会表示,它将在2027年进行一次审查,决定是否在2030财年左右将气候报告要求扩大到年收入达到新币1亿或以上的非上市公司。
新加坡的举措应对了呼吁公司支持零碳排放目标的日益增长的呼声,因为各国政府试图应对全球变暖。
这个城市国家通过准备公司满足股东、客户和金融机构在这方面的期待,以保持其作为全球商业中心的吸引力。
SRAC主席EstherAn在一份声明中说:"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承诺实现零排放,以及全球碳成本的上升,气候策略和报告可以帮助上市或非上市的公司,应对和适应向低碳经济过渡的风险。"
尽管各国政府已加强了对上市公司的气候相关披露措施,但全球投资者也一直在要求非上市公司提供更多的透明度。
批评者表示,当上市公司将碳排放密集型资产出售给非上市公司时,会出现问题,比如英国石油巨头BP将其阿拉斯加的石油和天然气业务以56亿美元的价格卖给了HilcorpEnergy。
在这样的情况下,私人买家在资产报告要求上不必面临与公开上市的卖家相同的要求。
近年来,包括NeubergerBerman和Nuveen在内的一些投资者和资产管理公司,加入了非营利组织碳披露项目(CDP),呼吁美国、欧洲和亚洲的非上市公司提供环境数据,以解决与上市同行之间的透明度差距。
预计新加坡对大型非上市公司的强制性气候报告将适用于约300家公司。这将接在所有700家在该城市国家上市的发行者之后,包括那些在海外注册的公司,商业信托和房地产投资信托,他们的气候相关披露将在2025财年开始。
目前,只有五个行业的上市公司--金融、农业、能源、材料和交通--需要或即将需要提供完整的气候披露,符合20国集团金融相关气候披露任务组的要求。
其他行业的上市公司必须"遵守或解释",即如果他们未能做出此类披露,必须给出原因。
ACRA副首席执行官KuldipGill说:"可信和一致的气候报告对于推动公司的责任和果断行动是至关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