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40岁,女士,印度尼西亚人,持有EP准证,有购买新加坡房产。客户曾经在新加坡就读了五年中学,后获得了沃顿商学院学士学位和香港大学硕士学位。
老公同样有拿着EP,暂时不申请PR,两个孩子目前也在新加坡就读,这次随主申一起拿到了PR身份。
主申请人EP资料:财务经理,月薪为12000新币,于2017年12月开始拿EP;
PR申请时间:2021年3月17日进行了第一次递交,2022年12月收到被拒绝的消息,让客户新增了其他辅助信息于两个多月后提出新PR的申请,最终获得了批复
PR获批时间:2024年2月19日(22日签收的信函)